王辰明:“关于赛诺先生所言,放过罪犯,等同于维护犯罪,我提出异议。
正如赛诺先生先前提到,法律追诉期,超过时限便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这种机制的存在到底是在保护罪犯,还是在打击罪犯?
若是为了打击罪犯,怎么能逾期就不处理了?
张三在十八年前偷了一车墩墩桃,价值二十一万摩拉。
盗窃数额较大私人财物,构成盗窃罪,没被抓到。
但他这十八年间他老老实实,今天突然人证物证齐全。
我们二话不问扑通给他撂牢里关个三年再说,这可能吗?
(拍桌)这不可能!
所以追诉时效是为了保护罪犯而设立的。
但如果按照赛诺先生的意思,岂不是在说教令左右互搏,自己殴打自己?
各位不妨想想,我们设立追溯时效的原因。
是在承认司法体系存在漏洞的基础上,给予犯罪但成功脱罪的恶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是让他们在自己良心的谴责下,煎熬、痛苦、挣扎。
在此我必须承认,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妥协,奈的妥协。
但是赛诺先生,教令不是一元,而是二元的。
它具有两种机能,保护机能与保障机能。
保护机能意在惩罚犯罪,维护受害者的人权。
保障机能意在保障人权,保障……犯罪者的人权。
想要保障机能起作用,我们就必须限制司法机关的权力。
因为人,才是仲裁者与执行者。
而人,总是会犯误。
论是高高在上的风纪官,还是食不果腹的沙漠民。
各位,教令上的文字是冰冷的,我们的胸腔却是温暖的。
只有温暖才能在寒夜中救生者于水火,冰冷手掌只能给逝者带去意义的宽慰。
现在请各位再看看手中信息。
团内上下与【神王之遗】斗智斗勇快十年,没有新增一次犯罪。
而后又为剿灭【神王之遗】的行动,提供情报基础。
虽说功不抵过,但视而不见,未免过于冷漠,有失道义。
谢谢。”
会议室沉默,阿扎尔眼中划过微光,艾尔海森正眼看向王辰明。
气氛略有变化,在王辰明耳中,他们两人的支持者,近乎持平。
【勉强掰回一成。】
赛诺深深看了眼王辰明,他没想到凭依在后辈体内的存在,如此能说会道。
【如果换个场合相遇,未必不能成为朋友,但……】
赛诺:“(拍桌)讲得好!
但莱依拉小姐曾说过,判决需要参照过往的同类型案件?”
王辰明心中闪过一种可能。
【倒霉。】
赛诺:“三年前,在我还未上任大风纪官时,便有一起震惊须弥上下的案件。
书记官阁下,劳烦调动相应档案,传阅给在场各位。”
王辰明自然也得到一份简报。
【一男子受歹徒要挟杀害二十人后,舍身救下从高处摔落的女孩,最终判处死刑。】
赛诺:“我同意以人为本的法治社会是我们的共同追求。
正因如此,在努力前进的过程中,我们才更不能容忍脚步突然后退。
若停滞不前是受限于当下环境的保守,后退则是我们理应不惜代价避免的灾难。
该男子与佣兵团同样受到胁迫,与佣兵团同样心存善念,但被判决为死刑。
我意指责前任大风纪官对局势的判断,但我们必须考虑,民众是否会旧事重提。
对比来看,如果在面对相似案件时,教令院做出的审判却远弱于以往。
是否会被群众视为执法力度退步的标志?
换言之,莱依拉小姐言语中,向着理想社会前进的步伐,真的是在前进吗?
(拍桌)这不过是你的一厢情愿罢了!
在座各位,虽然我认为,止步不前也是下策。
但停下可能踏入尽深渊的脚步,站在原地等待看清前路,再坚定迈出步伐。
又何尝不是一种更为稳妥的方案?
莱依拉小姐说教令具有时效性,我同意。
但问题在于,相关条文的修正需要时间的沉淀和经验的累积。
及时修改律法来阻止当下发生的疑似有争议的判决,是一种贪心不足蛇吞象的表现。
可以追求完美,却不该强求完美。
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河水,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璃月有话道,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此时如果我们任由感性影响理性判断,本末倒置,难免引起群众反弹。
下达死刑的判决,我作为现任大风纪官,深表遗憾。
但这个结果既是基于理性,也是基于过往的经验。
犯误不可怕,但明知可能犯,却毅然决然地去做,才是最可悲的。
谢谢。”
艾尔海森:“第二轮结束,与上轮相同,五分钟限制交流,随后进入第三轮,双方最后一次阐述观点,随后由各位学者投票表决。”
王辰明能感受到,风向一边倒,赛诺的言论得到大多学者的支持。
作为大风纪官,赛诺经手的案件远多于王辰明。
即便对这种情况有所预料,王辰明也法反制。
总不能用老家的案例反驳回去吧?
用《狼人杀的村规管《恐惧饥荒的玩家?清醒点啊!哥们儿!
更麻烦的是,这个案例还给王辰明带一个潜藏的危机。
【人种。】
如果对雨林民处以死刑,现在却放走了沙漠民,干脆是前【神王之遗】。
须弥城的老百姓能认可吗?
赛诺不是有意做出这些,王辰明清楚他的为人。
但……
他环视着小声交流的学者们。
【局势不容乐观。】
王辰明以手扶额,挡住眼中的寒芒。
【接下来想要摘下果实,就只能剑走偏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