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妍当然不会大清早给君染打电话让她出来逛街什么的,她们两个都不是这样的性格。
而且属性更偏向于工作狂的林初妍,肯定是有急事,才会在这种时候联系君染。
两人去了林初妍的澄光娱乐,就上一次两个公司的合作计划,再次进行了商讨。
当初签了合同,大致条约是说从合同生效日期开始,往后两个公司不管有什么重大决定,必须得提前向另一方说明,毕竟这牵扯到两个公司的合作,如果一方出了问题,对另一方也是不小的损失。
“是这样的,我打算新建立一个网站,可以说是一个小说网站,但会更偏向IP的制作,不管是剧本还是单元文章,只要有新意,文笔好,都可以选择和网站签约,获得更多的推广资源,以及影视改编权利。”
等所有人到了之后,林初妍率先开口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其实也就四个人而已,林初妍和林初妍的助理,以及君染和乐皇娱乐目前的项目负责人。
君染之前说过关于两个公司的合作,有什么事林初妍都可以直接和经理说,但林初妍觉得这种重大的决策,还是得告诉君染一下比较好。
这只是其一,林初妍其实还想和君染合作。
君染没有说话,仔细考虑了考虑,林初妍这个想法的确很好。
她们两个的公司都是娱乐公司,肯定是和娱乐圈直接挂钩的。
签约艺人是一方面,艺人的资源都得公司出面去交涉。
可如果公司本身就有一定的资源呢?
现在网络小说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已经是很大的一个趋势了,并且还有越来越猛烈的劲头。
只是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比如小说人气很高,改编之后反而没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