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去散步,看见小河周围挤满了人,便好奇地走过去看,只见河面上冒出一个又一个的水泡,原来是一个小女孩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周围的人看着河面,谁也不敢去就那个危在旦夕的小女孩,我的心怦怦直跳,心想:如果不救小女孩一定会没命。
于是奋不顾身的跳入河里,不一会儿,河面上露出了小女孩的头,我抱着小女孩游到河对岸,用手把小女孩推到岸上,然后自己才跳出来。
这时,小女孩的家长听到消息也跑来了,一看孩子得救了,急忙向我道谢,并说:“你救了我家孩子的命,我该怎么报答你呢?”我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哪谈得上报答呢?”孩子的家长从兜里掏出一沓钱,一定要我收下,那个我借口说了一句去换衣服了,然后消失在人流中,回了家。
结果第二天收到了法院通知书,我很震惊,也很措,老实了一辈子的人,没有进过一次警察局,怎么就犯法了呢。
开庭时,我终于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小女孩的父母觉得是我把她推进河里,我张口否认。
我知道生命的可贵,我是干工地建筑的工人,和我一起干的朋友小江就是没抓稳栏杆,从18楼高掉下去,我下去的时候他已经不动了,脑浆和血流了一地,将他送到医院时,人早已死亡,人的生命如此脆弱,我更加珍惜现在和妻子女儿的时光。我怎么会伤害他人生命呢?
我的话没有起任何作用,那里的很多人成了人证,因为是我救起了人。
法官说你没有推人下水为什么要救人。
我心中悲凉,难道救人也是的吗?
我要在牢里待七年,对不起,刘琴和小惠,我这几天被拘留,一直在想,可能这就是命吧,贫穷的人,法反驳的命,我想起了村里的老人常说一句话,“你一个没有能力的普通人,还想撼动资本的力量,简直异想天开。”
我们办好离婚协议,你带着小惠改姓吧,不要让他们打扰到你的生活,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给你们带来了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