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启盛显然并不是特别在意我会回答什么,他随意地把胳膊拄在膝盖上,双手交叉放在嘴边,只是坐在那静静地等我会是什么反应。
我想就算我说“我不喜欢了”,也会被他逮住,一逮就是一辈子的那种。
像他那样偏执的人,每时每秒盯着我的湿漉眼神底永远藏着一丝暴虐,是一种对爱人爱到好像恨不得拥抱都揉进骨里的情感。
于是我只好说,“喜欢。”
然后我就和高启盛稀里糊涂地在一起了。
我从来不图恋爱的对方多有钱多有权,所以和高启盛相处起来,除了舒服还是舒服。
他早上会笑眯眯地问我包子想吃什么馅的,然后很笨拙地帮我吹凉热粥,夏天刚刮起暖风的时候,他会牵着我的手,在我们俩之前争执的树下散步,然后秋天捡起第一片落下的枫叶夹在我们俩最近一起读的书里。
一天我陪着他在图书馆里温习,看着七扭八歪的公式,最后无聊地睡着了,一张开眼,我看见高启盛坐在靠窗的那边,举着一本书给我挡光,他什么也没说,还是低着头看那本书,垂着眼睫乖乖的样子,一心一意喜欢我的样子。
咚咚。
我听见自己的心这么说。
把眯着的眼睛又闭上,我假装没醒,转头不去看他。
坏了坏了,我真的喜欢上高启盛了。
从来没想过会和高启盛一直温存,只是没想到那一天来的那么快,甚至快到我都舍不得结束这段温存。
刚在一起大概几个月以后,我才发现他平时在学校里根本根本没什么面子,甚至是有点被羞辱的。
我们俩还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就有一个男生吊儿郎当地走过来,身边还跟着几个想攀关系的小弟,紧接着那男生一把砸在桌上一本作业,吩咐高启盛帮他做了。
一旁跟着的人还有起哄的:“接了这本作业,说不定我们吴少爷还大发慈悲给你买碗泡菜拌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