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酣耳热之际,建国给我俩讲起了“劣币驱逐良币”,说自己就是被驱逐出去的良币,而且,他还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完善:“人和冷冰冰的货币不同,在经济学中,良币会被收藏,本身不会有损失,而将这一道理扩展到人与人之间,就不行了,绝大多数人并不会被收藏,也不会同意被收藏。”
“战略性撤退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撤退不及时,还有可能被污染,被侵蚀。说白了,好人如果长期生活在三观不正的坏人影响之下,看到周围的坏人胡作非为,耀武扬威,反而可以赚到诸多好处,并且长时间得不到惩罚,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好人也就会向坏人学,借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两位老兄,此地凶险,以后要好好保重,切莫被劣币侵蚀。”
说着说着,三个汉子竟都有些伤感,建国还留下了眼泪。
郭铁刚闹事后,多日没有再来,钱也不着急要了。公司几位副职都向我表示过慰问,陈喜社还特意给我带了两盒青团做慰问品,说是去江南出差,特意给我带的。
周怀明见过我两次,但从未问起此事,我不太敏感的心里,也觉察到周怀明怕是跟此事有关,否则,那天闹得沸沸扬扬,周怀明实在是不应该不闻不问的。
林默秋的事情,由于周怀明委托给了陈喜社,我也就无权干涉,但一直关注着事态变化,从我发现此事,到周怀明被撤换,七个月的时间,陈喜社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公司的损失进一步加大。
在新任总经理王一飞找我了解情况时,我详细将自己了解的情况向王一飞汇报了一遍,其中就包括林大师的事情。最后,王一飞说:“既然这样,老白,这件事就交给你吧,尽量给收回来。”
我没含糊:“行。我找找这位大师。”
我主动联系林大师,要求见面谈一谈,但大师很傲慢,只有第一次接了电话,告诉我,自己很忙,此后就不再接电话。邮件、短信、微信一律不予回复。
我没有灰心,转而寻找其他突破口,首先,征求过总工程师的同意,对工作室三名员工的工作进行了调整,明确他们以后工作上对总工程师负责,不得再对林大师负责。其次,要求他们像公司其他员工一样,配合公司内各项事务。
经过调查了解,我决定从设计工作室的应收账款着手,因为设计工作室前几年以龙州装修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了好几份设计合同,外面仍有将近一千万元的应收账款没有回来,如果能把这些钱收回来,按照协议,公司留下该留下的,总比让林大师从自己腰包里掏钱要容易。
但这几个项目的出资方都是外地的,龙州装修公司内又没有当事人配合——那三人此时依旧身在曹营心在汉,虽不明说,实际上事事都不配合——资料寻找起来并不容易。
好在苍天不负苦心人,两个月后,几经周折,我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我找到其中一个发票已给对方开齐,仍有应收款三百万元的出资方,是内蒙古的一家国企,虽然林大师没留下任何资料,但我从网上查到了对方的电话,并辗转找到了对方财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我打电话过去,说明身份和事由,要求对账。对方却说,不接受电话对账,而且电话里也无法核实身份。如果我所说属实的话,可以给他们发询证函,他们会配合工作。我喜出望外,当天就给对方寄出了询证函。
一周后,我收到了内蒙古的回函,对方显然也是比较规范的企业,比较规范的财务,回函上面还特意加盖了财务专用章。回函中,对方清楚的写明,他们欠龙州装修公司的钱早已付清,但是确实没有把钱打给龙州装修公司,而是依据龙州装修公司的要求,将款项打给了鄂尔多斯一家房地产公司,用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作为附件,对方还把盖有龙州装修公司公章的付款委托书复印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