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姑娘都是白起的老乡,而且都来自省城。一个是同届物理系的肖婕玉,另一个,就是低一届但同系的欧阳丽君。
白起第一次见到肖婕玉,是在入校后不久,他背着书包去图书馆,路上偶遇一个女孩,穿着牛仔长裙,黑色小外衣,手里还拿着一副羽毛球拍,头上梳一个马尾辫,大眼睛带着大眼镜,瓜子脸上还有一道细小的疤痕,长得并不出众,打扮也很普通,俩人只是匆匆擦肩而过,但不知为何,在那一瞬间白起的心脏突然多跳了几下。
又过了两个月,有两个女孩跑到男生宿舍,挨个房间敲门,找某省人,要组织老乡会,白起才第二次见到她,也刚刚知道她叫肖婕玉,是自己的老乡。
肖婕玉是个很活泼,也爱张罗的人,本来分散在学校十多个系的二十名同届老乡,在她的张罗下,在学校旁边的公园里组织了第一次老乡会,大家相互认识,留下了寝室号码,相互间联系增多了,身在异地他乡,大家也就不那么寂寞。
物理系是出了名的男多女少,肖婕玉又活泼开朗,自然不乏追求者,但不知为何,她都瞧不上,反倒是瞧上了穷小子白起。
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她经常约白起一起组织小范围的交流活动,每次都只是三四个人,而且,除她和白起外,其他人还经常变动,白起就算情商不高,毕竟智商还可以凑一凑,时间长了,自然感觉到了她的好感。
白起对她的感觉有点复杂,从理智出发,白起对她的感觉并不是很好,因为她太聪明,又太好强,跟她在一起,白起自己总像一个小跟班儿的,总是赶不上她的步伐。但让白起一直忘不了的,是当初第一次见面时那莫名的心脏悸动,那种感觉很奇怪,白起相信那是命运。
三十年后,白起回头总结,那感觉再没出现过。
白起和欧阳丽君相识,也源于肖婕玉的安排,欧阳丽君入校不久,无意中被她拉来做电灯泡,说是给白起介绍刚入校的小老乡,请白起这个做师兄的好好照顾,当时丽君虽然是大一的新生,毕竟是省城来的,一点也不拘束,打扮也很得体,白衬衫外套牛仔马甲,一袭紫色长裙,个头也要比婕玉高一点,干净利落的短发,显得自信而文静,这才是白起喜欢的类型。
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白起和两位才女都保持着相对于普通同学要频繁的互动,而且,在不知不觉中,从三四人同行,变成两人同行,这周日应丽君之约去逛寺庙,下周末就约婕玉去逛道观,这周末约丽君看电影,下周末就陪婕玉听音乐会(注,在那个年代的大学里,看电影和听音乐会、跳交谊舞,都是既高雅又不贵的文化娱乐活动,一张门票往往只要五毛钱。)
在去一教的路上碰到丽君,她可能会送给白起一个橙子,转过来去二教的路上碰到婕玉,她可能就会送给白起一个橘子。
同学和老乡们都发现了蹊跷,有好朋友就开始警告白起,切莫脚踩两只船,要尽快选择其一进行表白,然后处理好同另外一个的关系,回到普通同学的友谊。
白起也慢慢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在幸福中痛苦地选择,最后决定向丽君表白。
但含蓄的他不好意思当面说,更害怕遭到拒绝,思来想去,他给丽君买了一个身下带着拉链的毛绒玩具,将表白信藏在毛绒玩具身下的口袋里,约定某年月日时在某处见面。然后亲手将玩具送给丽君。
但是丽君并没有来,白起苦等两个小时,她没有来。
此后再见到,丽君一如既往的热情,但对表白一事绝口不提,白起明白,丽君拒绝他了。
白起有些痛苦,不过,既然被拒绝了,就应该礼貌地放手,保持普通同学和好朋友的关系,而不应该死缠烂打,那有失绅士风度。
相对于农村青年白起的羞涩怯懦,省城出来的才女婕玉要泼辣大方的多,没过多久,她主动约白起去跳舞,在跳舞过程中,直接搂着白起表白,明说“我爱你,我要和你在一起。”
白起被爱情击昏了。